文物承载灿烂文明、传承历史文化、维系民族精神,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。为守护文物、传承文化价值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县于年初启动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。经各乡镇人民政府摸排申报、县文广新旅局勘察初审,共有12处纳入评审名单,其中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处、古建筑4处、现代寺庙1处、纪念性建筑1处。
6月22日,铜鼓县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认定会召开。会议坚持价值优先、突出重点、确保质量的原则,由县内文物、党史、建筑等领域专家人士对各申报点进行了详细地分析、评议,最终确定10处拟纳入第七批县保名单。
( 铜鼓县文旅局 文保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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